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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期滿不續聘,雇主應辦的離場手續

更新 Sun Sep 20 2026 08:00:00 GMT+0800 (Taipei Standard Time)

給誰看

  • 決定不續聘的雇主
  • 期滿前三個月的人資
  • 家庭看護案件的家人

步驟

  1. 期滿前書面確認不續聘

    • 期滿前書面確認不續聘,通知仲介與移工,留下送達紀錄。
  2. 結清工資、加班與特休折算(如適用)

    • 結清工資、加班與特休折算(如適用)。
    • 轉帳並附明細。
  3. 退保、繳回識別證、結算宿舍公物

    • 退保、繳回識別證、結算宿舍公物。
  4. 離境行程與誰買機票依契約與當時規定

    • 離境行程與誰買機票依契約與當時規定。
    • 別在發薪日當天突然改期。
  5. 契約、薪資、出入境與通報一起存,備日後申訴

    • 契約、薪資、出入境與通報一起存,備日後申訴。

常見失敗

  • 扣留最後一個月薪資當保證離境。
  • 期滿後仍繼續工作,卻未申請許可。
  • 個人物品未點交就丟棄。

檢查清單

  • 書面通知
  • 薪資結清
  • 退保完成
  • 離境安排有紀錄

官方與文件

  • 聘僱許可有效期間
  • 勞工局申訴調解流程(若有爭議)